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諮詢輔導案例
2012-03-07
已於101年離職人員,應如何限期改善期100年成果?
案號
009
日期
2012-03-07 14:00~16:30
對象類別
學校環境教育指定人員
對象
地點
輔導人員
蕭瑞棠
案號
009
日期
2012-03-07 14:00~16:30
對象類別
學校環境教育指定人員
對象
境內學校環境教育輔導小組成員
地點
臺東市災害應變中心
輔導人員
顏士雄
經環保署委由各縣市環保局發出限期改善與輔導通知,期間有員工離職,該員工要再實施環境教育有實際困難,可以從員工名冊中移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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