諮詢輔導案例

2012-03-07
已於101年離職人員,應如何限期改善期100年成果?
案號 009 日期 2012-03-07 14:00~16:30
對象類別 學校環境教育指定人員 對象  
地點   輔導人員 蕭瑞棠

 

案號 009 日期 2012-03-07 14:00~16:30
對象類別 學校環境教育指定人員 對象 境內學校環境教育輔導小組成員
地點 臺東市災害應變中心 輔導人員 顏士雄

 

經環保署委由各縣市環保局發出限期改善與輔導通知,期間有員工離職,該員工要再實施環境教育有實際困難,可以從員工名冊中移除。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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