諮詢輔導案例

2012-03-09
行動方案的研擬綱要
案號 010 日期 2012-03-09 09:00~12:00
對象類別 政府機關環境教育推動人員 對象 縣政府各單位環境教育推動人員
地點 花蓮縣政府環境永續教育中心 輔導人員 王鴻濬教授(東華大學公行所)

縣市環境教育審議會一年開議兩次,而行動方案可研擬中長期,如4年或短期1年的預期成果。規劃與撰寫內容應考量縣市的施政主軸,將地方環境議題納入。實施策略應分項,區分層次擬訂。再由策略項下,訂出工作項目,將相關項目按主辦、委辦及補助等推動方式條列,也具有分類的好處,可以對應預期效益。經費來源可以環境教育基金為主,也能增列非環境教育基金的工作項目。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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