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諮詢輔導案例
2012-02-29
分局本身是申報單位,但是總局會安排課程,請各分局集中來上課,但總局不會幫分局申報時,該如何準備相關證明?
案號
013
日期
2012-02-29 13:30~17:30
對象類別
政府機關、事業機構、學校環境教育承辦人
對象
臺北市境內機關、機構、學校環境教育推動人員
地點
臺北NGO會館
輔導人員
蕭瑞棠
總局可以幫分局參加人員申報。如果分局要進行申報,分局承辦人可以事先準備簽到單,或請總局製作,分局的簽到單,攜回簽到單、記錄活動照片就可以由分局承辦人完成申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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