諮詢輔導案例

2012-03-06
到職及上班滿3個月,但年底請病假或產假,可否免申報?
案號 019 日期 2012-03-06 09:00~12:00
對象類別 政府機關、事業機構、學校環境教育承辦人 對象 彰化縣境內機關、機構、學校環境教育推動人員
地點 彰化縣體育館106教室 輔導人員 蕭瑞棠

單位員工於申報年度實際工作日數滿三個月,應完成並申報至少4小時環境教育。單位應多提供課程與活動資訊,以利員工完成基本學習。請假員工,應由機關單位負責人依據法規要求,考量是否該員工的環境教育執行有實際困難,如需環保署行政指導,可行文說明事由。因環保署依法規對員工免申報情形已有解釋,可參考EEISFAQ辦理。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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