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金的運用有些分配以專案申請方式執行,訂有額度。而在行動方案中的計畫與工作項目,還可以整合現有施政作為,就環境教育推動部分納入研訂項目,非基金支持部分也可以納入。行動方案更重要的是有賴於各局處,主協辦單位合力來執行。
案號 | 026 | 日期 | 2012-05-02 09:30~12:30 |
對象類別 | 政府機關環境教育推動人員 | 對象 | 市府一級單位承辦人、各公所代表、審議委員 |
地點 | 臺北市政府606會議室 | 輔導人員 | 周儒教授(臺灣師大環教所) |
基金的運用有些分配以專案申請方式執行,訂有額度。而在行動方案中的計畫與工作項目,還可以整合現有施政作為,就環境教育推動部分納入研訂項目,非基金支持部分也可以納入。行動方案更重要的是有賴於各局處,主協辦單位合力來執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