目前EEIS上公告的認證資訊中,社區型的設施場所尚無通過認證的單位,而仍有相當數量的申請案件,在審查需求與認可條件上,遇到各式不同的問題。6月30日剛辦理的環保署研討會,有與會者提供相關建言,社區推動環境教育的熱心人士,不需急於投入目前剛上路的認證作業,宜繼續經營發展現有的環境教育活動,再考量最佳時機,釐清參與認證的價值。
案號 | 034 | 日期 | 2012-07-04 13:30~17:00 |
對象類別 | 設施場所管理單位負責人 | 對象 | 新竹縣場所設施管理單位及社區環保志工 |
地點 | 新竹縣環保局 | 輔導人員 | 吳忠宏教授(臺中教育大學永續觀光暨遊憩管理研究所) |
目前EEIS上公告的認證資訊中,社區型的設施場所尚無通過認證的單位,而仍有相當數量的申請案件,在審查需求與認可條件上,遇到各式不同的問題。6月30日剛辦理的環保署研討會,有與會者提供相關建言,社區推動環境教育的熱心人士,不需急於投入目前剛上路的認證作業,宜繼續經營發展現有的環境教育活動,再考量最佳時機,釐清參與認證的價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