諮詢輔導案例

2012-07-11
環境教育設施場所申請者,應該如何將既有的資源轉化成課程,已取得認證?
案號 033 日期 2012-07-11 13:30~16:30
對象類別 設施場所管理單位負責人 對象 南投縣有意申請設施場所認證管理單位
地點 南投暨南大學綜合大樓A001室 輔導人員 劉思岑副教授(臺中教育大學科學應用與推廣學系)

已有的資源,應設計傳達正確的人與環境關係,不能只是單純的講解設施場所的資訊。可以選擇與改良最具優勢的教學方案或課程活動,提出認證申請。發展認證方案,應邀請社區、學校夥伴一同參與,也能夠有效的資源整合。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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