環境教育緣起
環境教育緣起於1972 年的聯合國人類環境會議(UN Conference on the Human and Environment)——發表「人類宣言」,促使人類注意環境的問題,開始了對環 境教育的關切與研究,而後經歷了「世界環境與發展委員會」(WCED)發佈了「我們共同的未來(Our Common Future),及1992 年的地球高峰會(Earth Summit)提出了二十一世紀議程(Agenda 21),使環境教育成為世界公民必備的通識,也是國際共負的責任。
界定人與自然間互動關係的環境典範,漸漸由生態環境的保育擴充至整個社會及政治制度的改變;對科技及經濟發展,已由絕對信賴改變為有條件的 接受;就時空而言,則從現今的環境保護延伸到關切我們下一代的生活環境,進而追求永續的發展;對自然的價值觀則由人類中心的利我想法,轉化為欣賞自然,接受萬物存在本身的價值。
「環境教育是概念認知和價值澄清的過程,藉以發展了解和讚賞介於人類、 文化、和其生物、物理環境相互關係所必需的技能和態度。環境教育也需要應用 有關環境品質問題的決策及自我定位的行為規範。」環境教育的教育目標包含:環境覺知與敏感度、環境概念知識、環境價值觀與態度、環境行動技能與環境行動經驗。而環境教育的實施原則包含:整體性、終身教育、科際整合、主動參與解決問題、世界觀與鄉土觀的均衡、永續發展與國際合作。
- 1972年聯合國人類環境會議,發表「人類環境宣言」, 促使人類注意環境的問題,開始了對環境教育的關切與研究,之後經歷「世界環境與發展委員會」發布 「我們共同的未來」。
- 1992年地球高峰會提出二十一世紀議程,促使環境教育成為世界公民必備通識,亦為是國際共負的責任。
- 2010年6月5日(世界環境日),總統公布「環境教育 法」,並於一年後施行。